公司获评肥西县文明单位荣誉
发布时间:2021-01-13 10:04:34已浏览
    日前,肥西县文明委正式通报表彰肥西县第十一届文明单位,虹桥公司榜上有名,蝉联该县文明单位荣誉。与此同时,公司宋治明同志还获评“肥西好人”称号。
    肥西县第十一届文明单位评选,按照属地申报原则,经过基层推报、检查考评、征求意见等程序,在综合考虑单位文明建设情况的基础上进行,具有高度指导性、程序性以及群众性。
    近些年来,虹桥公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围绕“举旗帜、聚民心、育新人、兴文化、展形象”的创建任务,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持续性开展职工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不断探索新做法、创造新载体、形成新经验,营造了企业经营业绩跨越发展、精神文明协同进步的良好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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